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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思思和吴舟来到了一家新酒店的套房内,本来李思思是想和吴舟腻歪腻歪的。
但天不遂人愿...
或者说,发生了这么大的事,还想要躲得安生,又怎么可能呢。
俩人在回去的路上,手机就几乎没停止过接到消息,或者是电话。
所以来到了李思思这边提前订好的酒店后,俩人直接就是进入了工作当中。
大多都是一些合作方打来的电话。
有人还算客气的,终归也不是第一次发生类似事情了,他们也是需要表达一下关心,以及作为合作方应该要了解的。
但有些人,就不一定了...
“这次是事情,对我司品牌的负面影响非常的巨大,我司董事会已商讨决定,终止与贵公司的合作,并就当下负面舆论对我司造成的品牌信誉,商业损失影响,后续评定完成后,也会进一步和贵公司索赔...”
态度可以算的上的相当的无情。
哪怕是吴舟或李思思说明情况,自身是被冤枉,不然也不可能这么快就被放出来。
但对方依旧还是态度强硬。
到了这个地步的时候,吴舟一把就直接和对方强硬了起来。
“ok,既然贵公司已经确定不想合作了,那就终止合作好了,后续和贵公司在合同上的相关细则,就由双方法务对接就好了,好了,我还有其他事情,祝贵公司发展越来越好!”
很明显的对方是带着结果来通知的,并不是来聊的,那继续沟通下去也没那个必要。
一般聊到这里的时候,对方大多都是会“抗议”的,毕竟从他们的角度来说,就是吴舟犯错,连累了他们品牌,给他们造成了损失,那他们终止合作,索赔,是非常正常合理的要求。
而吴舟这边并不会陷入到这种辩解的语境当中。
“我已经说了,我是冤枉的,法律会很快的给到清白,合作与否是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但签署的那一刻开始,合作就不再只是口头上的,而是具有法律效应的。”
“你索赔时,要求依据合同,那我这边按照合同执行要求索赔,有什么不合理的吗?”
“不用说太多了,后续的事情,法务对接吧!”
聊到最后,“不欢而散”。
李思思这边多数其实还想着尽量挽回一下的,特别一些大客户,或者是潜力大客户,一年就能给公司这边带来千万+的营收那种。
但...
李总,和贵公司的合作我是很满意的,但这次真的是没办法啊。舆论这块儿影响实在是太大了...我相信吴总的清白,但我相信没用,得社会相信,我们品牌的消费者相信才行啊,这真的是没办法...实在是抱歉啊,李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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