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邺城是如今天下当之无愧的权力、政治、文化中心,可是在这座礼教盛行的地方,每年依旧要因为法律处决很多人。
按照汉朝的法律,显戮要在闹市执行,王弋延续了这个规矩,只不过他删除了腰斩、车裂等刑罚,所有死罪一律改成了砍脑袋。
百姓对此倒是感恩戴德,毕竟有些刑罚过于残忍,与其说是警示,不如说是恐吓,但是犯罪的人对王弋就没什么好态度了。
他取消了死罪归一,对于一些罪大恶极的罪犯,如果一条命不够陪,那就一条罪状一条命地从罪犯家里人抽,直到抽空为止。
这显然不是一条可以长期实行的律法,但正是因为这条律法,他才能在天下动荡之时稳定民心,平缓局势。
恩威并施、乱世重典都是前人早已总结好的经验,用起来自然得心应手。
而且,近几年动用这条法律的情况已经少之又少了,就连虞翻案,王弋也是借着谋反行刺的罪名挥动屠刀,就连刑部也在逐渐淡化这条法律并寻机想要废除。
然而,在这年关将至、家家喜气洋洋的时节本应焚香祈祷喜迎新年,邺城的百姓却被突如其来的一条布告惊动了。
死罪、处斩、连坐、抽杀家眷。
百姓们终于想起那位端坐于庙堂俯瞰众生的王不是靠怀柔在统治他们,想要享受他的关爱和庇护,就要遵守他制定的规则,若不喜欢王面上和煦的笑容,就只能享受王手中锋利的宝剑。
看到消息的人开始向法场移动,有好事者更是呼朋引伴,消息不胫而走,在寒冷的冬日里,一道道人影从房屋中走出,沿着街道向坊市汇聚。
人们都想看看那些倒霉蛋儿到底犯了什么罪才会遭受这样的刑罚,才会让自己一家老小都跟着丧命。
人流来到闹市后最终被一群士卒拦下,百姓们虽停住了脚步,却满眼狐疑地打量着士卒地穿着——他们没见过这样的兵。
王弋的兵可算是威武雄壮,有的杀意凛然、有的纪律严明、有的甲胄齐备、有的彪悍无比,都是河北的好男儿,是他们傲视天下的资本,是他们的骄傲。
可眼前这些人兵器凌乱,有的拿着战刀、有的拿着长枪,有的手中干脆只有一块盾牌,城防军身上好歹还有些甲,这些人只穿了一身统一的军服。
有百姓很是不屑,一边推搡,一边质问:“你们拦着我做什么?你们是做什么的?殿下的军队我等都认识,怎么没见过你们?”
“退下!”一声厉喝。
不得不说,士兵的装备不怎么样,武艺着实不凡,手中长枪平举,一抖、一探,将数名想上前的人推倒在地。
“打人啦!士兵……呃……”找事的话没说完,枪尖便已至他双目之间,但凡敢再多嘴一句绝不是打人那般简单。
“军爷莫怪,军爷莫怪,他就是个混账青皮,军爷莫要和他见识。”有眼色好的赶紧出来当和事佬,顺便低声询问,“军爷,这是要杀谁啊?”
“禁止喧哗,不得骚乱!布告上不是写了吗?”
“布告太长了,小人看不懂,他们到底犯了什么事?怎的竟要抽杀家眷?”
“他们活该。此三人在军中下毒杀人,殿下定了他们谋杀、通敌叛乱、残害同袍扰乱军心、以下犯上等等罪行,他们不该受此责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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