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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载春秋,改变的是容颜,不变的是同窗情谊。这次聚会,是我们青春的一次回望,也是未来情谊延续的起点。

要珍惜聚会的美好时光。同学聚会是一种寄托,也是回忆;是友情的共享,也是爱情的碰撞。”下面是郭文明讲的故事:

我是长庄人,父母生了我们姐弟四个,我有两个姐姐一个妹妹。

大姐视力不好,小学毕业后便辍学了。二姐成绩非常好,不过那时候推荐上大学,我家因为成分不好,二姐没有被推荐,只能到乡办厂里打工。她把从小学到高中的课本都收藏在家,我有空就拿出来看。

我最喜欢看的就是语文书上的白话小说,比如《失街亭》、《武松打虎》、《孙悟空三打白骨精》等文。对于文中的英雄十分欣赏,对于写作者也无比祟拜。

上初二的时候,有人上课看小说,被老师没收!有次我送作业本去老师宿舍,看到被他没收的《红楼梦》,我便偷回家看,看完后我又自作主张地给了那位同学。

那同学很高兴,说邻镇磨头有个文化站,藏书很多,只要押两块钱,月租五分,便可以天天借书看。于是我省吃俭用存了两块钱,到文化站办了一张借书证,

我用三个晚上看完了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米切尔把我带进另外一个世界,她就像穿着随意、有些俗艳的使女牵着我的手,将我领进了神圣、庄重的教堂一样。

接着我开始阅读托尔斯泰、巴尔扎克和斯汤达。只要走进文字,我的手上就会出汗、不安和惊恐。我需要不断地合上书页,才能抵抗阅读给我带来的躁动和惊惧。

读《包法利夫人》时,正好放年假,在严寒的冬天我会莫名其妙地从床上爬起来,然后在村子里跑上一圈,又跑回家里一字一句地将书看完。

初中时我语文一直名列第一!别人怕写作文,我最喜欢写。老师常把我的作文当作范文读给同学们听。

我语文好,数理化也不错,英语却是一窍不通!至今除了26个字母,其它一句也不会说!有次老师用英语问我:what’syourname?我不知他讲的什么,回答不出来。同座叫我回答:mynameisadog!我真的那样说了,结果哄堂大笑!

上高中时的班主任是朱祝和老师,他穿着整洁,一丝不苟,语文课极生动,我的作文,也经常被他在课堂朗读。他朗读的时候,我在下面很激动,也很紧张。朱老师退休后,依旧似翩翩少年,风度不减当年。四十多年的时光,在他身上并没有留下太多雕琢的印记。

那时候别人挤出时间做试题,我是除了上课就看书。那些古典名著着实让我着迷,我的学习成绩一落千丈。朱老师为我着急,多次提醒我,高考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如果不用足全部的身心,将来肯定会名落孙山,但我依然如饥似渴地阅读书籍。

不久校里成立文学社,大家推举我当了社长。

从此我开始写作,并试着投稿和发表。1983年在《紫琅》发表的第一个短篇,只有3元的稿酬,可我象今天得了3万块钱一样激动和兴奋。

上高三的时候,我爱上了班里的一位女同学,她叫张琳琳,喜欢写诗,也是文学社成员。

张琳琳长得很漂亮,每个男孩子都为她着迷,她也喜欢周旋于其他男生之中,我不知道她对我有没有兴趣。

因为我是文学社社长,经常在校里出黑板报。张琳琳的字写得好,我便请她帮忙。课后同学们围在黑板报前欣赏,大家都认为我们是才子才女。

有天出完黑板报,我们手拉着手在操场上散步,不知怎么就谈到爱情。天色很暗,谁也看不清谁的表情。

一会儿月亮出来了,她说她喜欢星空,就像喜欢我的眼神,忧伤中透着些抑郁。她还说她想看看那里面会藏着些什么?我低下头想吻她,她却比我先红了脸。看着她害羞的样子,我忽然想和她一辈子走下去。

后来有一天,她给我写了一首诗,我到现在都记得:

夜草如碧丝,

思念低绿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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