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二世元年的风,刮得比往年都要烈些。

沛县的集市上,人来人往,吆喝声、讨价还价声混着猪肉的腥气,在尘土里飘出老远。

街角那家肉铺的案板前,一个膀大腰圆的汉子正手起刀落,“咔嚓”一声,半扇猪肉就被剁成了两半,刀身没入案板寸许,震得案上的铜钱都跳了跳。

这汉子便是樊哙。

若要给樊哙的前半生贴个标签,那必然是“沛县第一屠户”。此“第一”,不是自封的,是实打实砍出来的——论杀猪宰羊的速度,沛县没人能比过他;论猪肉的成色,他铺子里的肉,从来都是最新鲜的;论力气,他能扛着整扇猪肉走三里路,脸不红气不喘,还能顺便跟路边的张屠户唠两句嗑。

樊哙这人,生得是真糙。

浓眉大眼,络腮胡子从下巴一直蔓延到鬓角,像是钢针扎在脸上,一笑起来,脸上的横肉跟着抖动,不知情的人见了,保准得绕道走。

但熟悉他的人都知道,这糙汉子的心,比谁都热乎。

隔壁王大娘的孙子病了,没钱抓药,樊哙二话不说,割了块上好的五花肉送过去,还硬塞了几个铜钱;街上的乞丐来讨吃的,他从不驱赶,总是切一块肉扔过去,嘴里还嘟囔着:“赶紧吃,别让城管看见了。”——哦不对,秦代没有城管,是别让里正看见了。

樊哙和刘邦的交情,是从一顿狗肉开始的。

刘邦那时候还是个泗水亭长,说白了就是个基层小吏,官不大,架子不小,还特爱蹭吃蹭喝。

樊哙的肉铺,是刘邦蹭饭的常驻地。

每次刘邦来,都腆着个脸,往肉铺前一蹲,大咧咧地喊:“樊哙,切二斤肉,肥的!”

樊哙一开始烦他烦得要命。

这刘季,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吃了肉还不给钱,嘴上倒是甜,左一句“贤弟”右一句“贤弟”,听得人牙酸。

但架不住刘邦会来事,每次蹭完肉,都帮樊哙吆喝几声,或者给肉铺扫扫地上的猪毛,一来二去,樊哙也就习惯了。

有一次,刘邦又来蹭肉,樊哙正忙着剁骨头,头也不抬地说:“刘季,你小子啥时候能给我结结账?都欠我十斤肉钱了。”

刘邦嘿嘿一笑,摸了摸自己的长脸:“贤弟别急,等我将来发了财,别说十斤肉,就是十头猪,我也给你包圆了。”

樊哙白了他一眼,手起刀落,一块肥瘦相间的五花肉就落在了刘邦面前的荷叶上:“滚吧滚吧,吃完赶紧走,别耽误我做生意。”

他嘴上嫌弃,手里的肉,却切的是最好的那一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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