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齐仁德三年,青州府衙新来了个主簿,姓铁,单名一个砚字。
此人年纪不过三十,面白无须,一对眉毛总是拧着,仿佛全天下的账目都亏空了三文钱。上任第一天,他就做了一件惊动全府衙的事——把自家书房那把祖传的紫檀木雕花椅,换成了衙门公库里那把三条腿吱呀响的破板凳。
“铁主簿,您这是何苦呢?”衙役头子赵大夯看着那摇摇欲坠的板凳,眼角直抽抽。
铁砚正襟危坐——如果坐在一条随时可能塌的板凳上还能算“正襟”的话——肃然道:“私器不入公门,公器不归私用。我既是府衙主簿,坐的每一把椅子、用的每一张纸,都必须是公家的。”
赵大夯张了张嘴,到底没说出话,只默默在心底记下:新来的主簿,脑子可能被门夹过。
然而,这仅仅是个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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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日后,府衙后院。
“抓贼啊!厨房进贼了!”厨娘李大脚的嗓门能震醒三条街外的懒汉。
众人抄起棍棒赶到时,只见铁砚主簿正从厨房窗口爬出来,官袍下摆掖在腰带上,怀里鼓鼓囊囊。月光照在他脸上,竟有几分……正气凛然?
“铁主簿,您这是?”赵大夯手里的棍子举也不是,放也不是。
铁砚从怀里掏出一个油纸包,层层打开——里面是半只烧鸡。
“此乃今日午间知府大人宴客所剩,”铁砚的声音在夜色中格外清晰,“按《大齐公物管理条例》第七章第三条,公务宴请剩余食物,应入库登记,酌情分配。然厨娘私自截留,意图带回家中,此乃化公为私!”
李大脚气得跺脚:“那是我拿自个儿腌的酱料煨的!柴火钱都没跟衙门报!”
“用了衙门的灶,便是公物。”铁砚把烧鸡重新包好,郑重交给赵大夯,“赵班头,请将此物登记入库。明日早堂,我会提请知府大人,按律处置这半只鸡的归属问题。”
众人面面相觑。
次日早堂,知府周大人揉着太阳穴,听着铁砚用审理江洋大盗的架势,汇报那半只烧鸡的“案情”。
“……综上所述,下官建议:烧鸡充公,折价入账;厨娘罚俸三日,以儆效尤;另拟《府衙膳食余物管理细则》十二条,防微杜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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